高空抛物一直以来都是城市治理的难题之一,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正式写入刑法。
除承担刑事责任外,《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不仅坐牢还得赔钱。但是仍然有少部分人依旧我行我素,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2023年X月,南天所法医室受理了两宗伤残等级鉴定委托。经了解,这两起案件均由高空抛物引起,其中一名伤者年仅6岁,另一名伤者58岁。6岁伤者在小区空地玩耍时,被从天而降的一把螺丝刀插入头部,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后昏迷近一个月,苏醒后半年部分肢体无力。58岁伤者同样是在小区内被高空抛下的物体砸中面部,导致右眼受伤严重,经医院手术后半个月无法视物,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视力仍无法恢复。
根据两名伤者的病历资料及现场检验情况,南天所法医专家最终给出了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高空抛物者不仅将受到刑法的制裁,也要赔偿这两名伤者的损失。
从这两起高空抛物案件中足以看出其危害之大,在日常生活中更要注意。杜绝高空抛物行为,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