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天所法医室的日常工作中,法医专家们经常发生这种对话:
委托人A :法医,我要做个工伤鉴定。
法医:买社保了吗?
委托人A:没有,我们就是包工头买的保险。
法医:和保险公司明确一下适用哪个伤残鉴定标准。
委托人A:肯定是工伤啊,我是工作受的伤,必须按照工伤标准给我做!
法医:......
委托人B:法医,我要做伤残鉴定。
法医:怎么受伤的?找哪一方赔偿?
委托人B:被车撞的,找撞我的人赔钱,医生说我这种情况至少是九级伤残。
法医:医生说的这个九级伤残是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你这个属于交通事故,不适用这个标准。
委托人B:不都是伤残吗,肯定哪个级别高按哪个,你是不是跟撞我的人串通好了想骗我?
法医:......
很多人觉得,在工作中受伤,就必须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殊不知因工受伤不一定是工伤,参照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也不一样。
伤残等级鉴定是一个鉴定项目,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的鉴定标准不同。目前伤残鉴定评定的标准有:
1、《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由于他人的过错/过失/意外等导致的人身损害适用该标准,比如交通事故受伤、被人打伤或过失致伤、医疗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等等。
2、《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
①单位已购买工伤保险,经社保局认定为工伤的,适用该标准;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经社保局认定为工伤的,亦适用该标准。
②老板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或个人购买的保险等,合同中约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的,适用该标准。
③未购买保险,经受伤员工和老板协商沟通,同意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的,可以适用该标准。
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老板或个人购买的意外险或其他险种,合同中约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适用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的,适用该标准。
南天所法医专家建议,如果不清楚自己适用于哪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可提前拨打南天所法医室咨询电话0755 82929528详细咨询,也可咨询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鉴定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