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省高院全省医疗损害鉴定司法委托机构名单

  • 南天动态
  • 2012.11.16
  •        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司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入选机构(2012-2013年度)名单,明确不再分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错两种鉴定,全省20家司法鉴定机构及医学会入选,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入围全省医疗损害鉴定名单。入选机构分为首次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机构两类,其中,第一类首次鉴定机构又细分为“全省”和部分地市两类。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可以受理全省范围内首次鉴定、重新鉴定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名单如下:

           第一类:首次鉴定机构(20家)
           一、鉴定地域范围为“全省”的机构名单(7家)
           广东省医学会医鉴办、湛江市医学会医鉴办、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佛山市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二、鉴定地域为部分地市的机构名单(13家,具体地域可登录广东法院网查询)
           梅州市医学会医鉴办、清远市医学会医鉴办、阳江市医学会医鉴办、肇庆市医学会医鉴办、云浮市医学会医鉴办、广东韩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同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中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东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北江法律临床司法鉴定所、恒鑫司法鉴定所、粤北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申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第二类:重新鉴定机构名录(4家)
           广东省医学会医鉴办、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省高院要求首次鉴定机构的专家库必须涵盖20个以上学科,每个学科具备8名以上专家;重新鉴定机构的专家库必须涵盖25个以上学科,每个学科具备20名以上专家,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专业各项条件均满足省高院要求,成为深圳地区唯一一家入选机构,也是全省范围内少有的,可以同时进行首次鉴定、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

           近年来,我所受理医疗损害鉴定案件逐年增多,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为当事人双方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难题,受到社会好评。2012年11月15日,《深圳商报》就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入选省高院医疗损害鉴定名单专门采访了所长徐代化,采访撰写的《医疗纠纷可直接通进行损害鉴定》刊登在2012年11月16日《深圳商报》上(A13版http://www.abbao.cn/page/128999827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