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深圳市政协委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副所长徐期林参加了深圳市社保局和晶报社联合举办的“社保大家议”第28期论坛并进行了发言,与市民代表、深圳市社保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就“小心溺爱!这些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这一论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论坛现场
在论坛上,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李阳武、深圳市社保局稽核内控处三级主办袁智豪、深圳市社保局福田分局稽核科科长刘丽添、深圳市江西东乡商会副秘书长张晓峰、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副所长徐期林等就常见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欺诈骗保行为会带来怎样的社会危害、将受到怎样的处罚、深圳市社保局在犯罪骗骗保、宣传社会法诚信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等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
据深圳市社保局稽核内控处三级主办袁智豪介绍,常见欺诈骗保行为主要有:伪造、变造个人档案材料、身份证明、病历资料、鉴定意见、支付凭证、信息数据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违反规定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冒用他人身份和社会保险证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出借本人社会保险证件协助他人或者单位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隐瞒丧失领取条件的事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其他侵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行为等。
欺诈骗保行为一旦被查实,将被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深圳市政协委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副所长徐期林对如何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社会氛围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徐期林副所长发言
徐期林副所长认为,深圳社保部门运用大数据手段来防范异地骗保行为,运用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开展实时监督,与公安机关进行跨部门协作等方面的工作,这些举措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不敢骗”方面,目前我国刑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欺诈骗保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在顶层制度设计层面相对来说比较健全。希望相关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欺诈骗保的打击力度。
在“不能骗”方面,社保部门可通过深入调研来继续建立、完善和丰富相关内部机制,继续从风险防控、跨部门协作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用技术手段使欺诈骗保行为无处藏身。
在“不想骗”方面,徐期林副所长认为,要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加强与市民、企业、商会等多方面的互动,深入宣传欺诈骗保行为的风险和危害,让“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观念深入人心。
目前,正是相关部门针对各种诈骗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关键时期,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能够积极主动地站出来为国家反诈工作出谋划策,说明依法治国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在未来,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全体员工将继续为反诈工作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