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宣贯培训在我市举行

  • 南天动态
  • 2014.01.06
  •        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广东省司法厅主办,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协办的“2013年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宣贯培训班,2013年12月13至15日在深圳迎宾馆开课,来自全省44个鉴定机构,共236名法医鉴定人参加了培训。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朱广友,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杨锡武处长、潘晓明副处长,深圳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办朱向坡主任、胡精书副处长,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徐代化出席了开课仪式。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杨锡武处长在开课前致辞,要求全省法医司法鉴定人通过培训,全面掌握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由于原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实际情况,各地鉴定机构在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标准掌握上存在不同理解。司法部组织专家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了修订。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朱广友,主任法医师,法医临床学专家,硕士生导师范利华,主任法医师,法医临床学专家,硕士生导师夏文涛,分专题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了培训。培训课内容生动,气氛活跃,参加培训的法医鉴定人就个别条款与三位专家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进一步加深了对条款的认识和理解。培训结束后,236名法医鉴定人参加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考试。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务工作,圆满完成了会务接待、资料分发等各项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