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司法规定,司法部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进行了修订,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月26日,为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修订后《通则》的规定,所长在会上特别布置全体人员要认真自学修订后《通则》的规定。4月19日,全所又组织全所员工开展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下文简称“新通则”)培训,所长徐代化亲自为大家逐一讲解了新通则的重要内容。
全体员工参加培训
徐所长主要针对新通则中关于鉴定人独立地位、会见、保密等规定,对接收材料、司法鉴定委托书、见证人要求、重新鉴定、鉴定意见书数量、鉴定文书的补正、鉴定人出庭等相关规定及其他重要部分展开了全面、深入的剖析。所长表示,自新通则依法生效起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加强鉴定合法公正的保证和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所长亲自讲解新通则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新通则的学习贯彻高度重视,将严格监督全体员工学习和实践,及时组织开展新通则相关知识的考核以确保充分掌握新通则,保证鉴定程序合法,努力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