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的禁毒史,最早可以追溯至200余年前的雍正时期。时至今日,我国对待毒品的态度仍然是零容忍,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
案情回顾
2017年,深圳市警方破获一起重大贩毒案件,缴获了大量毒品。由于涉案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牵扯较广,案件进行了数年的持续审理。2020年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涉案毒品进行4-甲氧基甲基苯丙胺含量鉴定,警方对涉案毒品进行了二次取样,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进行毒品成分定性定量分析。
鉴定过程
在受理司法鉴定委托后,南天所专家立即使用气相色谱仪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分别对送检的疑似毒品检材进行毒品成分定性定量分析。经检验,送检的检材中均检测出4-甲氧基甲基苯丙胺(PMMA)成分,南天所鉴定专家出具了最终客观的鉴定意见。
科普时间
PMMA与MDMA
4-甲氧基甲基苯丙胺(PMMA)属于安非他命类药物中的一种,在2000年后开始在欧美地区流行,其作用与摇头丸(MDMA)相似,具有迷幻及交感神经兴奋作用。但是由于其价格比MDMA低廉,常冒充或掺杂在MDMA中贩卖。
MDMA,俗称摇头丸,冰毒的衍生物,以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滥用后可出现长时间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称为摇头丸。外观多呈片剂,五颜六色。服用后会产生中枢神经强烈兴奋,出现摇头和妄动,在幻觉作用下常常引发集体淫乱、自残与攻击行为,并可诱发精神分裂症及急性心脑疾病,精神依赖性强。
文献报道PMMA吸食后可能产生焦虑、烦躁不安、高血压、脉搏及呼吸加速、瞳孔放大、肌肉痉挛、牙齿紧咬、手抖、冒汗及致幻等症状;吸食过量会引起发高烧、休克、心率不齐、抽搐、昏迷、全身出血及猝死。
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被称为“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甚至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自2009年兴起以来在全球不断泛滥,愈演愈烈,危害严重。其中PMMA就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是被我国严厉禁止的一种新型毒品。
相关法律法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天点评
我国禁毒力度之大,其他国家少有。正是这种雷霆手段,才使得毒品在我国没有立足之地,作为司法鉴定机构,应该为我国的禁毒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