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之伪造签名注册公司 保护个人信息刻不容缓

  • 物证类鉴定
  • 2024.05.28
  •        个人信息泄露是当今社会十分严重的一个问题,轻则被各种推销电话轮番骚扰,重则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简直令人防不胜防。
           近段时间以来,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文检室专家发现,要求鉴定工商执照申请书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的委托案件量激增,经了解,案情大同小异,基本都是委托人准备自己注册公司,去到工商局提交申请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名下早就已经注册了一家甚至几家公司,但是委托人压根就不知道有这回事。无奈之下,只能进行笔迹鉴定,证明之前的公司非本人申请注册,请求工商局依法处理。南天所文检专家在受理委托后,通过对比检材和样本,很快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解决了委托人的燃眉之急。南天所专家提醒:务必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
           此类签名被冒用注册公司的案件,早在多年之前就已经屡见不鲜。不法分子从网络等各种渠道获得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之后,再伪造签名,向工商局申请注册公司,然后利用这些公司的名义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一旦不法行为暴露,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很多时候只能追查到个人信息被盗用的无辜群众,不法分子却能逃之夭夭,逍遥法外。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难道工商局在个人申请注册公司时,不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吗?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可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无需本人亲自办理。因此工商登记机关只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尽到了审查义务,并不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承担审查责任。因此这也给了不法分子一个可钻的漏洞,他们只需要拿到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就可以伪造你的签名注册公司。
           当然,在签名已经被冒用注册公司的情况下,我们依然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撤销设立登记,被冒用者应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协助工商主管部门对冒用行为进行认定,如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开具的证明,证明身份证确属遗失;笔迹鉴定意见书,认定公司注册资料的签名确实系他人伪造。
           涉及到笔迹鉴定时,南天所专家提示,笔迹鉴定需要同时提供检材和样本,检材即为需要鉴定的笔迹文件材料,最好是原件,若无原件,清晰的复印件也可以,样本即和检材同时期形成的笔迹文检材料,用于和检材进行对比,数量越多越好。
           一般情况下,工商局会提供《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复印件,可以做检材使用,样本则需要委托人自行收集同时期或者前后年份的笔迹或签名,若实在没有保存以往的签名,也可以在司法鉴定机构现场收集实验样本,即通过听写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以快速、中速、慢速分别书写检材的内容字迹,然后注明“以上字迹均为XX所写”,委托方及当事双方签字确认。
           其次,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数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的行为,其主要目的是利用该公司从事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活动,为及时止损,建议直接联系税务主管部门,促使税务主管部门对注册公司的开票行为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监管。
           个人信息泄露是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是每个人都应该注意的事情。若发现自己身份信息被盗用,一定要积极进行处理,避免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技术,适用范围广泛,能够解决绝大多数文件、笔迹的形成时间鉴定,拥有欧美日多国专利,权威专业,数据直观、精确度高,迄今已完成3000余件案例,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