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也有交通事故?没错,还真有!

  • 物证类鉴定(笔迹鉴定,痕迹鉴定,微量物证鉴定等)
  • 2024.05.28
  •        编者按:陆地上的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见多了,海上的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您见过没?别说普通人了,就是南天所的痕迹专家干了30年的鉴定工作,也就见了这么一回,本期南天实录,就带您看看这场离奇的海上“交通事故”。
           月黑风高夜,肇事逃逸时
           2019年3月,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渔民王某和其他两名船员,驾驶着一艘玻璃钢渔船在陆丰市某近海区域进行捕捞,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突然,王某感觉到船体一阵剧烈地摇晃,身体也因站立不稳摔倒在甲板上。混乱之中,王某看到一艘木船正加大马力飞速地远离,显然肇事者就是那艘木船。
           这场海上“交通事故”造成了玻璃钢渔船尾部两台发动机严重受损,一名船员肋骨受伤。由于事故发生时天色很暗,王某并没有看清肇事船只,在向陆丰市渔政大队和边防派出所报案后,民警通过排查,很快锁定了肇事船只,然而,船主陈某却一口否认自己撞击了王某的渔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了还原事故现场,查明真相,陆丰渔政大队立即委托南天司法鉴定所专家对两艘渔船是否发生碰撞进行鉴定。
           大海全是水,破案全靠浪
           在受理委托后,南天所鉴定专家立即前往两艘渔船停靠的海港进行鉴定,一道难题立刻摆在了专家面前:这起事故发生在茫茫大海之上,压根就没人知道事故现场在哪儿,更别提什么现场痕迹了,就算有,也都被海水给冲刷干净了。
    没办法找到现场痕迹,南天所专家只能从两艘渔船上的碰撞痕迹下手。经过现场检验,鉴定专家发现,陈某驾驶的木船船身上部是红色防腐漆面,船身下部绿色防腐漆面,其上下部都有碰撞的痕迹。而在王某的玻璃钢渔船被撞击的部位,仅发现了绿色物质和木屑。
           另一方面,木船船主陈某称,自己渔船上的碰撞痕迹是撞击防波堤造成的,并非系撞击玻璃钢渔船形成。鉴定专家马不停蹄地前往防波堤进行检验,发现防波堤上也确实有红绿相间的刮擦痕迹。
           综合考虑当时查看的情况,南天所鉴定专家发现,想要查清两船是否发生碰撞,必须解决两个疑点:1. 为什么玻璃钢渔船被撞击的部位,仅有绿色物质和木屑?两船的高度差不多,如果发生碰撞,玻璃钢渔船被撞击部位应该是粘上红色物质,不可能沾上木船船身下部的绿色物质;2. 木船船身下部的碰撞痕迹,到底是不是撞击防波堤形成的?
           南天所鉴定专家们盯着海面沉思起来,海浪的起伏如同闪电一般,瞬间打开了鉴定专家们的思路。浪,是海浪!鉴定专家们一瞬间就明白了这场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鉴定专家们立即登上玻璃钢渔船进行检验,船身立刻往下沉了一小段距离。此时,玻璃钢渔船的碰撞部位距离海面就更近了,而木船船身也随着海浪起伏,在最高点木船船身下部位置高出海面不少,同样也高出玻璃钢渔船。随后,微量物证的检验结果也证实了玻璃钢渔船上的绿色物质和木屑来源于木船,且木船船身下方的碰撞痕迹并非与防波堤碰撞形成,与玻璃钢渔船上的碰撞痕迹相符。
           结合其他检验结果,事情的真相终于呼之欲出:事故发生时,木船船身下部在海浪的作用下升高,撞击到玻璃钢渔船尾部,留下绿色物质和木屑。木船肇事逃逸,船主陈某伪造防波堤撞击痕迹,试图隐瞒真相。随后,南天所鉴定专家得出了“两船发生碰撞成立”的鉴定意见。
           这场海上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罕见之处在于首先它是发生在大海之上,完全没有任何现场痕迹,增加了鉴定难度,其次碰撞痕迹和常理不符,如果按照陆地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来鉴定,鉴定意见可能完全相反,但是南天所鉴定专家能够开拓思维,从海浪起伏的高度来推断出碰撞痕迹的合理形成过程,如果不是干了几十年痕迹鉴定的老专家,一般人也许还真想不出来,姜果然还是老的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