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医疗损害案件中,当事人因不满医院处理结果,或因对相关程序、政策不了解,往往会采取一些过激措施,比如宣称自己病没治好赖在医院不走,索要高额赔偿费等等,此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就成为院方与患者之间最为公正与客观的“裁判”。
某年某月,南天所法医室受理一起委托,患者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辗转3家医院进行治疗,最长住院时间超过了6个月,但李某一直声称自己病没治好,经常头疼脑热,要求医院继续进行治疗,但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认为,李某在故意拖延治疗时间,想要获得更多的利益,于是法院便委托南天所法医室对李某的护理期、医疗期限进行鉴定。
在受理委托后,南天所法医室专家立刻查阅了李某的病历资料,并对李某进行了现场检验。根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综合李某在受伤时的损伤情况、临床实际治疗情况,评定其伤后的护理期为60日,医疗期限为180日。
科普时间
护理期: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护理期评判标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案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护理期时限:按照损伤程度不同,护理期范围从1天到90日不等,根据临床治疗情况确定护理期时限。
相关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
治疗终结时间:通常指的是患者因伤害或疾病接受治疗,直至病情稳定或治愈,不再需要继续治疗的时间点。
治疗终结时限:治疗终结时间应按照实际治疗情况进行判定,一般从1周到2年时间不等。
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 108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