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天所痕迹室受理的众多案件中,发生在十字路口的交通事故案件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这类案件因涉及直行、转弯、掉头等多方向车流,且红绿灯状态易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往往需要鉴定专家通过专业技术还原事故瞬间,为责任认定提供关键依据。
案件一
某年某月,一轿车和一电动自行车在某十字路口发生碰撞,双方都认为是对方闯了红灯。经过对交警提供的路口视频及红绿灯控制主机的运行日志分析,痕迹鉴定专家最终认定发生碰撞时,电动自行车所在车道为红色禁行状态。
案件二
某年某月,一货车在十字路口转弯时,与一轿车发生碰撞,轿车司机认为是货车司机闯了红灯。因事发时降雨导致视线不佳,部分路人证言也存在矛盾,交警便委托南天所痕迹室进行鉴定。经痕迹鉴定专家检验分析,最终认定货车司机拐弯时,红绿灯为绿色放行状态。
十字路口之所以成为交通事故“高发区”,除了车流、人流交汇密集外,还与部分驾驶人存在“抢灯”“分心观察” 等行为密切相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信号灯规则主要包括:
1.绿灯亮时: 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 黄灯亮时: 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减速、停车等待。抢黄灯属于违法行为。
3. 红灯亮时: 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右转车辆: 在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除非有“红灯禁止右转”的标志牌)
4. 箭头信号灯: 提供更精确的指示。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指示方向通行。红色箭头灯亮时,禁止车辆按箭头指示方向通行。
在相关司法鉴定工作中,鉴定专家通常通过以下手段综合进行鉴定:
1.路口监控摄像头:这是最直接、最权威的证据,可以清晰记录车辆在信号灯状态下的位置和行为。
2. 行车记录仪: 已成为车辆标配,能提供第一视角的现场记录,对责任认定起到关键作用。
3. 通过“交通信号灯相位”进行鉴定推断,“相位”可以简单理解为信号灯在一个周期内,为不同方向的车流或人流分配的通行权时间段。一个典型的十字路口会有多个相位,例如:东西向直行、东西向左转、南北向直行、南北向左转等。推断过程就是分析车辆在路口的行为与它所在方向信号灯相位的时间关系。
4. 电子警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专门用于抓拍闯红灯行为,拍摄的照片(包括车牌、停车线、红灯信号)是处罚和定责的直接依据。
5. 车辆EDR数据(汽车“黑匣子”): 对于新车,EDR可以记录事故发生前几秒的车辆状态,如车速、刹车、油门等,可以辅助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其他过错(如超速)。
对于发生在十字路口的此类纠纷,痕迹鉴定专家给出建议:驾驶人通过十字路口时,需提前减速观察,切勿心存侥幸抢灯;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留存行车记录仪数据,配合交警调取监控;若对灯色存在争议,可及时申请专业痕迹鉴定,通过技术手段厘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