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才是“大爷”?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可不答应

  • 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 2024.05.28
  •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借钱不还产生的官司数不胜数,难怪有人感慨,借钱的都是大爷。本期南天实录,小天就给大家讲一个借钱的差点变成“大爷”的案子。
           借钱的没赖账 债主赖账了
           王某和李某是不远不近的亲戚,平时也走动得少。2016年7月,王某找到李某,向他借3万块钱,碍于情面,李某把钱借给了王某,并让王某当场写下一张借条,约定了这3万块的偿还时间。时间一晃过去2年,2018年5月,李某突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偿还3万元借款以及8400元利息。接到传票后,王某一脸茫然。在法庭质证时,王某称自己早已偿还了大部分借款,只剩7000元还未还清,并且两人之间从未约定什么利息。
           王某随后向法庭提供了向李某转账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向李某偿还过部分借款。李某无法抵赖,转而要求王某偿还剩余借款和利息,此时李某拿出一张借条,称借条上已经写明了利息金额,而且是王某亲笔写的。王某却不承认借条上关于利息约定的字迹是自己所写,于是申请向法院申请进行笔迹鉴定,法院随即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借条的笔迹进行书写时间鉴定。
           笔迹鉴定 还原真相
           在受理委托后,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立即组织文检室专家对这张借条进行检查鉴定。南天所专家发现,这张借条是由黑色圆珠笔书写而成,书写在一张从小学生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上,字迹清晰,满足鉴定条件。委托的具体事项,是对借条最后一句话“约息3分”进行书写时间鉴定,是否与借条上的其他字迹形成于同一时间、同一支笔。
           为了还原事实真相,南天所文书鉴定专家立刻利用专业的设备仪器对这几个字迹进行检验鉴定。在检验过程中,专家们发现,除了这4个字外,在借条的其他部分,也存在着个别字迹遭到涂改的痕迹。秉承科学客观的态度,尽管并不在委托范围,南天所文书鉴定专家仍然对存在涂改痕迹的字迹进行了检验。
           最终的检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借条上的最后一句话“约息3分”属于后期补充书写,且非出自同一支笔。同时,在鉴定意见书里,专家也如实记录了借条的其他部位存在涂改的痕迹。在收到南天所的鉴定意见书后,法院很快做出了合理的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仅需要偿还剩余借款。南天所专家又一次用专业技术及负责的态度,完美解决了案件需求。
           本案中,债主李某原本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王某偿还借款,但是不知因为何种原因李某篡改了借条,甚至还试图蒙骗过关,所幸南天所专家还了借款人王某的清白。不过小天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在给别人写借条时,一定要注意书写的方式和内容。
           首先如果是借钱的话,一定要写借条而不是欠条;其次,要写清楚借钱者和出借者的法定全名和身份证号,如果是写的外号,打起官司来对方可能不认;第三,借款的金额一定要同时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被人篡改;第四,写明利息、借款时间及还款期限,越详细越好,以免后期出现纠纷;最后,就是要签字画押,按好手印。只有做到上面几点,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技术,适用范围广泛,能够解决绝大多数文件、笔迹的形成时间鉴定,拥有欧美日多国专利,权威专业,数据直观、精确度高,迄今已完成3000余件案例,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