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检的艺术,就是光与影的较量

  • 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 2023.05.25
  •        编者按:文书检验技术,一直以来都是司法鉴定行业众多专家力争突破的领域,方法层出不穷。而在具体案例中,文书检验的过程,就是一次光与影的较量。
           案情提要
           2015年6月,徐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人民币并约定期限归还,后陈某与徐某发生纠纷,陈某将徐某告上法庭。徐某称自己当初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了借款期限为30天,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超过了《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但是陈某提供的《借款合同》原件上借款期限却写的是330天,因此徐某向法院申请鉴定《借款合同》上330这3个数字分别的形成时间。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在接到法院委托后,第一时间检视了检材,发现这3个数字不具备分别的形成时间鉴定条件,建议法院改为做墨迹种类是否相同、是否添加书写形成鉴定。法院在询问了原告跟被告的意见后,同意按照南天所的建议进行鉴定。
           南天所专家立刻采用SZ61变焦体视显微镜及VSC8000文检仪对检材进行鉴定,发现330这3个数字中的第一个3与后面的3和0的激发荧光特性完全不同,而检材上其他手写文字与后面的3和0的激发荧光特性未见差异。综合其他检验结果,南天所专家最终给出了“第一个3和后面的3和0墨迹种类不同,是添加书写形成的”鉴定意见。
           墨迹检验:光与影的较量
           在本案中,南天所专家利用了墨水中的不同物质对光的吸收(反射)特性来鉴定检材是否属于同种墨水。由于每种墨水的组成成分各不相同,各种物质对不同光源的反应也不同,因此在墨迹检验中,荧光检验是一种重要的鉴定方法。而在现实中,也有很多利用物质光照后产生颜色变化应用的案例。
           荧光,又作“萤光”,是指一种光致发光的冷发光现象。当某种常温物质经某种波长的入射光(通常是紫外线或X射线)照射,吸收光能后进入激发态,并且立即退激发并发出比入射光的波长长的出射光(通常波长在可见光波段);很多荧光物质一旦停止入射光,发光现象也随之立即消失。
           应用领域
           荧光反应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用的例子,比如荧光灯,荧光笔、荧光棒都是属于荧光的应用,但是它们的原理却有着细微的区别:荧光棒是内部发生放射性反应,产生的射线激发外周的荧光粉发光,因此它们在夜里没有任何紫外线的情况下都能发光。而荧光笔则一定有紫外线情况下才会发荧光。
           而在生化和医疗领域,科学家们通过化学反应把具有荧光性的化学基团粘到生物大分子上,然后通过观察示踪基团发出的荧光来灵敏地探测这些生物大分子,例如采用荧光标记的链终止剂所得到的DNA测序图。
           宝石,矿物,纤维以及其他一些可以作为犯罪取证的材料可以在紫外线或者X射线的照射下发出不同性质的荧光。红宝石、翡翠、钻石可以在短波长的紫外线下发出红色的荧光,绿宝石、黄晶(黄玉)、珍珠也可以在紫外线下发出荧光。钻石还可以在X射线下发出磷光。
           南天点评
           文书检验的方法和手段,远远不止墨迹检验这一种,并且检验技术要求高,鉴定过程复杂,南天所将在这一领域进一步加大研究的力度,我们相信,只有不断突破自我,才能走在行业的前列。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技术,适用范围广泛,能够解决绝大多数文件、笔迹的形成时间鉴定,拥有欧美日多国专利,权威专业,数据直观、精确度高,迄今已完成3000余件案例,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